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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办19号文的几点思考 ——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中的孰“重”孰“轻”(十三)
发表时间:2018-01-24  点击:1392

  再斗胆评价一些专家观点。因为中国加入WTO了,国际上通行做法是最低价中标,所以理所当然中国必须实行最低价中标。这也是有些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疑惑的:为什么国外能实行最低价中标,在中国就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笔者做过这方面的调查,归根结底是国内外的市场环境差异大造成的。大致上存在五个不一样:

    第一个不一样:国外普遍实行的是设计、施工一体化,国内则是设计与施工“两张皮”,管理体制上的差别,造成施工企业即使有合理化的建议也没用。如果国内施工企业也能做到有“一体化”话语权的话,那么,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省下来的费用,就是施工企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