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慎重起见,住建部2014年3月又一次委托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在6个省作了建筑业“营改增”进一步调研测算,并以建计﹝2014﹞314号文件,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建筑业“营改增”进一步调研测算情况和建议的函》。2014年12月16日,12家“中字头”的协会、学会和6家央企直接向李克强总理呈报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建议》,反映建筑行业实际发展情况并提出税收政策的建议。
为此,李克强总理专门为建筑业“营改增”作了重要批示。在这些大背景下,2015年4月,财政部形成了针对建筑业“营改增”的变通政策,即针对建筑业“营改增”提出了五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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