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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营改增”一周年回眸 后续政策亟待完善(二)
发表时间:2017-06-26  点击:1450

政策出台前的调研和测算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0号文件没出台之前就做过这方面的调查工作,即如果国家对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定在多少合适?企业才能做到不增加负担,同时国家也不减少税收。当时调查了13家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企业,企业反馈的信息惊人的一致——税率定为8%比较合适。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正式颁布,方案明确规定建筑业适用11%税率,比企业当初预测数字高了3个百分点。试想,全国建筑业产值利润率最高年份为3.55%,现在多征了3个点的税收,企业如何承受?为了以事实说话,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请几家企业进行了测算。按上年营业收入、以11%增值税率进行测算,两家特级资质房建企业的负担与上年交营业税模式相比分别增加了91.78%和122.15%,一家装饰一级企业负担增加1.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