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方案》提出,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提升农房绿色低碳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完善建筑领域能耗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法规标准支撑、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等十二项重点任务。
《方案》强调,要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优化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强化年运行能耗1000吨标准煤(或电耗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建筑项目节能审查。
要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纳入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范围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要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加大高效节能家电等设备推广力度,鼓励居民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选取一批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