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今日起,我市建设系统第23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启动。市建委质安处相关负责人强调,安全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各监督部门、机构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施工现场一线,形成全行业上下齐心协力“查隐患、防事故、促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10月,将有一系列安全活动深入展开。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市建委成立了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工作组,统筹管理今年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企业,今年将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宣讲活动。”市建委质安处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将组织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江苏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联系身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市建委将组织各建筑业企业以“学法规、立标准、守规程、反三违”为主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实际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对照岗位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自觉找差距、明职责、强技能、反“三违”,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意识。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16日——22日期间,市建委将组织建设工程监管部门、监督机构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现场咨询与服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建筑业企业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有效保障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6月,市建委将开展沟槽坍塌、高处坠落、消防与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援演练。各区(园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