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明确,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应遵循创新引领、包容审慎、应用牵引、安全有序的原则,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序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网联赋能与单车智能协同发展,鼓励商业模式探索,围绕加快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强化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提升交通运行效率、改善群众出行体验等现实需求,构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与应用体系。
《决定》结合产业发展结构性需求,鼓励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建立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创新要素集聚,推动车联网设施设备、服务平台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汽车电子、车载软件等领域协同发展。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等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车、路、云、网、图”技术研发,推进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车载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省涉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