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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五)
发表时间:2023-12-28  点击:290

五是加强房屋鉴定检测管理,建立优质诚信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库,供社会自主选择,要求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鉴定结论科学准确。落实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逐级签字制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批准人应当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其出具的报告终身负责,严禁出具虚假报告。六是推动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地政府要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和流转处置机构,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数据共享,特别是对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建筑,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公开公布制度,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载明,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做好协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时保障利益相关人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