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
针对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本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建立或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本辖区涉及政府部门的违约失信投诉。
对于违约失信行为的认定,《通知》提出,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将接收归集到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经核实,情况不属实的,要督促认定部门及时反馈投诉人并做好解释说明;情况属实的,要督促认定部门立即推动整改,拒不整改的,由认定部门确认为违约失信。以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理由不履约的,均属于违约失信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