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8月30日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是我省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将集中建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一、立法背景
对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管理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要求的重要举措。2018年1月,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集中建设开始在省级层面试点并有序开展。2021年,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集中建设工作在全省推行。为了规范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活动,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省政府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