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创始人丁士昭认为,“取消资质认定”不等于“取消资质”,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中国建筑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文连也认为,资质与资质认定是两码事。资质是企业从事投标、承揽业务等的资格证明,代表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资质认定是对某种条件和能力的认可和肯定,或者说是对某种规范或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但是,丁士昭和周文连都认为,“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是必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邓文华称,不管文字如何表述,实质意义就是“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这符合“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总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