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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做好危险房屋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二)
发表时间:2023-07-07  点击:160

第二部分加强既有房屋日常安全管理要求建立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加强特定条件下的房屋安全检查、加强既有房屋装修改造行为的监管,实现房屋安全的动态管理,做到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第三部分做好危险房屋监管和解危工作要求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鉴定确认的危险房屋,各城市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危险房屋分类监管,依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视条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提供过渡、政府回购等方式分类处置

第四部分做好危险房屋治理应急经费保障。提出了房屋所有权人、原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分别承担,政府适当补贴”多渠道经费筹措模式,并对危险房屋治理费用分摊做出了明确。同时还要求城镇危险房屋治理改造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