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行动
(一)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体系
1. 构建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框架
加快智能建造标准和规范编制的步伐,统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研究制定适合江苏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框架,保障智能建造标准统一,促进全产业链信息互通、共享。充分调动高校、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化工作,引导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建造标准研究,推动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 健全智能建造全产业标准体系
建立涵盖建设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过程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包括物理环境标准、网络技术设施标准、应用支撑平台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等,制定基本应用的系统接口规范与信息共享标准,为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挖掘奠定基础。协同推进智能建造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和集成应用,构建完整有机的融合型产业标准体系,形成项目-企业-产业智能建造标准体系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