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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五)
发表时间:2023-05-22  点击:363

(二)既有建筑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的最本质、最核心的问题是明确并落实主体责任。因此《通知》将建筑所有权人明确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的责任人,并对国家或集体所有既有建筑以及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既有建筑等特殊情形,明确其管理单位、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同时,对各地如何督促既有建筑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

(三)既有建筑安全监管职责。既有建筑安全问题是发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与日常的生产、生活活动密不可分,因此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提出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既有建筑安全的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并对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生命财产损失巨大的场所给予了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