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明确,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应拆分为单项工程分别进行特征分类与描述。市政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厂站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照明工程。市政工程特征描述以功能特征、通用特征和实体特征进行分类与描述。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明确,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应拆分为单项工程分别进行特征分类与描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包含车站工程、区间工程、轨道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综合监控工程、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工程、安防及门禁工程、通风、空调与采暖工程、给水与排水、消防工程、自动售检票工程、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工程、运营控制中心工程、车辆基地工程和人防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功能特征、通用特征和实体特征进行分类和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