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推动绿色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小城镇绿色发展,不断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采用自然适用且养护成本低的乡土树种进行绿化美化。根据小城镇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尺度,新建建筑应以多层为主,严控高层。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局公共设施,鼓励公共服务建筑复合使用,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引导发展慢行系统,与公共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配套有机衔接,鼓励采用公共自行车、电动车等低碳交通方式。
(二十二)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提升乡村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纳入村规民约和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积极推行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其他垃圾纳入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害垃圾按规定统一收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