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绿色乡村建设
(十九)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按照安全适用、节能减碳、经济美观、健康舒适原则,持续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重点针对新建农房,研究完善绿色农房适宜技术路线,稳步提升农房节能标准,加强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降低农民生活用电成本。结合地震易发区农房抗震加固工作,同步探索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引导农民不断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
(二十)推动绿色村庄建设。遵循城镇化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引导各类资源优先向规划发展村庄投入,避免过程性建设浪费。加强村庄分类引导,集聚提升型和特色保护型村庄应注重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田园乡村景观格局,实现村庄与周边自然环境有机融合;规划新建型村庄应规模适度、尺度适宜、边界自然,避免建设行为的城市化、人工化和硬质化。鼓励回收利用废弃乡土建材和老物件,将村庄闲置建筑进行改造盘活利用。注重村庄绿化手法乡土自然,优先选择果蔬和本地适生植物。合理集约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加强供水、排水、道路等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绿色化,建立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