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工程造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于日前发布,并开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前。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明确,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建设项目应拆分为单项工程分别进行特征分类与描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包含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卫生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视建筑、工业建筑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以功能特征、通用特征和实体特征进行分类和描述。其中,功能特征指按照工程使用功能进行分类描述的特性;通用特征指按照工程所在地、规模、结构类型等进行分类描述的特性;实体特征指按照工程实体构成、部位、材质等进行分类描述的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