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产业标准化还要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标准体系中国标与行标职责划分不清及对技术创新的影响问题。国标本应是性能标准,应更加原则,不排斥任何技术手段来实现建筑安全和功能要求。实际上,许多国标的条款有越来越细的倾向。一方面使国标与行标的职责划分很难厘清,势必出现一些标准之间的条款矛盾。另一方面,一些缺乏严格科学依据的条款可能会阻碍技术创新。如工厂化装配式建筑,无论是PC装配式还是钢结构装配式,仅仅是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和现浇体系一样保证房屋的抗震、抗风、消防等要求。首先不能排斥,其次是充分论证。常听到业内有些人士抱怨说工厂化装配式没有标准,设计、验收常常受阻。这背后,客观上还有一些设计人员确实不会,主观上还有一些设计单位等没有动因承担创新的风险,加上确有一些标准条款或明或暗的限制,根源就在于此。其实,经过10多年的推广,有那么多的工厂化装配式建筑的成功示范,在建的工厂化装配式建筑就达到140项,约1300万平方米,已充分证实都能做到符合标准。建议一方面要梳理国标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完善工厂化装配式建筑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工作。
二是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中反映出来的标准国际化问题。建筑业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我国标准国际化的问题。由于我国的标准自成体系,对于已接受欧美标准体系的国家如何准确地翻译我国标准并让对方充分理解、认同双方标准的核心内涵是相通的,是关键。约瑟夫•奈说,在信息时代,真正的赢家是那些会讲故事的国家和组织,美国政府及其企业在这方面一直做得很好。现在就需要把我国的标准用国际化的语言讲好故事。据了解,某东南亚国家和某中亚国家尚未接受欧美国家标准体系,愿意借鉴我国标准来建设项目,而我们连个拿得出手的英文版都没有,往往要靠“走出去”企业自行解决,成为制约“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短板。建议要加快做好我国标准与欧美体系(重点就是英美德法和欧盟标准)的全面对照对接工作和标准的专业翻译工作,要将其作为国家层面的战略性工作来抓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