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修订的《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市建委对既有建筑改变功能如何办理消防手续进行进一步解读。
Q:《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1、根据《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审验工作由原公安消防局移交建设主管部门,功能变更手续既是办理消防审验的前置条件,也是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2、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原规定中的功能转换形态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需进行扩充;
3、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倡导的婴幼儿托育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租赁住房建设等民生项目,需要从各类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和配套,需进行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