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记者:
我想请问自然资源厅负责人,自然资源部门在“十三五”期间如何保障棚改安置住房用地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袁晓军:
谢谢荔枝新闻的这位朋友。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我厅高度重视棚户区安置住房用地保障工作,通过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土地保障力度,全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主要做了以下3个方面工作:一是科学编制棚改用地计划。指导各地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和棚改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拆迁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及时向社会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土地使用条件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棚改安置住房布局。指导各地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以及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在确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时,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学以及出行需求,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三是保障棚改安置住房供应。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安排,优先安排土地计划,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我们统计了一下,整个“十三五”期间,全省供应棚户区改造用地共2.45万亩,安置房用地6.6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