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连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中央的安排部署为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广东省迅速贯彻落实,加强顶层设计。2017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将珠三角城市群列为重点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逐步完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城市、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明确了“编制专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推广使用建造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引导行业自律发展”6项重点任务以及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随后,又出台了《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细化任务、规范监督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