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分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探索实施基于限额指标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对超过能耗限额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聚焦公共机构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到2025年,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能效提升项目。
(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广热泵分散供暖,提高建筑电气化应用水平。到2025年,全省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达500兆瓦,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新增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能源比例达到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