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全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要求,让安全宣传走进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