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发展篇】
“广厦千万间 百姓俱欢颜”
1985年,为应对下放人员返城住房问题,江苏省南京市建成了占地近70万平方米、可容纳3万人、7000户的“南湖新村”。1986年,常州、镇江入选全国城镇住房租金改革试点,标志着江苏拉开城镇非住宅公有房屋租金改革的序幕。
短短30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8倍多,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4%以上,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了“住有所居”。2016年的全省“民生幸福工程六大体系”公众满意度调查显示,各地群众对住房的满意度位列六项民生工程之首。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针的指引下,江苏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率先在全国进行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实行具有互助性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住房市场得到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