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以积极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为重点,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加大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有效替代人工,进行安全、高效、精确的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作业,已经成为全球建筑业的关注热点。建筑机器人应用前景广阔、市场巨大。目前,我国在通用施工机械和架桥机、造楼机等智能化施工装备研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构配件生产、现场施工等方面,建筑机器人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实现大规模应用。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探索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建筑机器人批量应用,以工厂生产和施工现场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建筑机器人应用。
四是要以加强示范应用为重点,提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整体水平。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路径和模式,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应用场景,推广成熟技术,打造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样板工程,带动全方位工作推进。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应用场景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发布成熟技术目录,并在基础条件较好、需求迫切的地区,率先推广应用。 |